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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到三十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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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句话说的很好,很多人活到三十岁,只不过八十岁才埋。自认为一直在改变,毕竟从法学院拐了个大道在互联网企业以写代码为生。可是天真幼稚又多少人自知。就拿每天买早餐这件事来说,进麦当劳一直只买猪柳蛋加豆浆,不知道其他早餐叫什么名字;进可颂坊只买甜甜圈加桂圆红枣茶,从不尝试其他。不知道不觉。 直到有一天,觉得不对,不仅仅是早餐,甚至工作。有点儿越做越穿窄,大家对自己的定义就是 —— 这个人是写前端的。而在内部分享会,当我分享 awk 入门过后,问台下意见,有人说「你应该想想适不适应这个岗位」。天啊,大家甚至连自己都认为工作就是关乎某个岗位,局限于某个岗位。

印象很深的一件事是,以前做博客皮肤。做了几个后,就有人说,这个一看就是你做的。刚开始对于这种评价都觉得是赞美。可越来越多人开始这样说,还有很直接说风格太单一。后面再遇到这种评价都感觉像是一种责问 —— 你就这点难耐。

才知道,小到做一个博客皮肤,设计模块的时候就要刻意做的不像「上次」,才能有风格的蜕变;要成为一个绅士,一定经历刻意主动拉门这样的动作,才能成为习惯;而工作,要刻意超过舒适区,接触更多,才不会给人只有一面印象。

最近一段时间,每天买一种不同的面包,几乎把楼下可颂坊的面包都买过一遍。所以我在微博上说「改变带来最大的不变是:每天坚持在可颂坊买一款不同的面包,后来所有面包都吃过了」。吃遍了我们再选其中某种,有知道这片是「最好」吃的自信。同样的还有工作,通了某门技术,可能最终写的还是一样的代码,但会有「这是最好实现方式」的自信。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有各自的好处,演绎与推理又如此微妙。

很快到三十了,不想就这样死去。半夜写几行字,共勉。